根据上级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党员结构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我局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质量,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 认真确定发展对象
(1)积极分子向党组织自愿写出入党申请。
(2)所在党组织或党小组推荐。
(3)党组织派人找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动机及其他情况(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4)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要有会议记录),同时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发放并填写《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
第二阶段 进行重点培养教育
(1)培养人负责找发展对象谈话,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培养情况。
(2)送发展对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意见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4)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
(5)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研究党员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阶段 做好入党前的考察审查
(1)申请组织考察。党支部将《党员发展对象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鉴定表上报上级党组织,申请对拟发展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2)预审。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所报材进行认真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各种表格是否符合要求等。
(3)组织考察。由上级党委(工委)派组织员会同其主管部门党委对拟定发展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4)公示。在上级党委审批之前,所在党支部要将拟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时间5~15天。公示期满后,党支部要将公示情况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向党委书面汇报。对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所在党支部必须及时核实,并将情况向党委写出专题报告。
(5)填写《入党自愿书》。党支部要根据考察和公示的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入党志愿书》。对发放了《入党志愿书》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派人指导其按要求认真填写。
第四阶段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1)填写《入党志愿书》。
(2)召开支部大会吸收新党员,讨论通过后形成决议。
(3)上报党委审批。
(4)支部谈话、通知新党员预备期起止时间,提出要求等。
(5)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
第五阶段 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
(1)教育考察。A、对预备党员定期进行考察、登记;B、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C、考察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D、预备党员每半年向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等情况。
(2)预备党员转正。A、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向所在支部提出转正申请;B、召开党小组、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进行大会表决,作出决议;C、报上级党委审批;D、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上级党委的转正批复。
三、公示制度
发展新党员,在党支部(总支)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由所在党支部(总支)将新发展党员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新发展党员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籍贯、职务等基本情况和党支部大会讨论意见,受理群众意见的方式、时间、地点等。公示范围和方式,可以发展新党员对象所在单位张榜公布。公示期为5-15天。党支部(总支)要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反映、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和举报人应直接向党组织提出,书面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地址。对没有举报或经核实举报不实的发展对象,可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应重新审议,不予发展。
四、注意问题
1、严把入口关。各党支部(党总支)一定要把质量放在发展党员的第一位,党员的质量问题关系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关系到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关系到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在新的形势下,党员的标准不但不能降低,而且必须更加严格。因此各总支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能放松质量,要把住关口,严格按照党章的条件和标准,全面衡量,在培养上下功夫。
2、要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今后要把发展的结构上放在工作第一线、青年团员和党的力量薄弱的地方作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尤其是要重视在一些薄弱单位和部门中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中组部和团中央关于做好推荐优秀青年团员作为发展对象的要求。
3、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计划不仅是数量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对质量上的要求。各党支部(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和需要按下达的计划数作适当微调,但不能视计划为参考数,随意突破,使计划失去严肃性。
4、要加强入党培训,壮大积极分子队伍。要保持新党员的质量,必须建设一支素质较高,数量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要求,使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保持5:1的比例,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保持在98%以上,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落到实处。
长沙市环保局机关党委
二00五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