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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效考核与管理自身建设部分责任分解的通知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关于绩效考核与管理自身建设

部分责任分解的通知

 

市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长发[2007]15号文件的设定,长沙市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中关于“自身建设”的考核,主要涉及5个方面的内容,为确保这5个方面的内容落实到位,现将责任分解到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做好备考准备工作,在年底考核前及时、准确、全面汇报情况,做好考核背景资料工作。

附:责任分解表

 

二00七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绩效考核  责任分解  通知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7年9月5日 

 

 

自身建设责任分解表

 

序号

             

责任

单位

牵头

部门

1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主要考核领导班子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团结协调、执行政令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

人教处

人教处

2

民主科学依法决策。主要考核领导班子重大问题决策方式、程序、效果等内容。

人教处

人教处

3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考核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等内容。

监察室

各单位、部门

监察室

4

机关党的建设。主要考核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内容。

机关党委

人教处

各总支、支部

机关党委

5

机关内部管理。主要考核内部管理制度、创建文明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持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办公室、管理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

办公室

要求

年度考核时,由各牵头部门收集汇总情况,并准备好迎考背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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