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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4、《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二)、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重新审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四)、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五)、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 4、《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六条 5、《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六条 (六)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八)、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九)、放射源、进口装有放射性同位素仪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十四条。 (十)、转移危险废物审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十一)、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十二)、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 法律依据: 1、《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湖南省实施《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 (十三)、放射性同位素购置核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第十三条 (十四)、限期治理项目验收 法律依据:《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 (十五)、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环保局承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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