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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隐患严排查 长沙环保开处最大罚单

    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确保长沙地区汛期环境安全,6月份以来,长沙市环保部门加大了对重点污染源和排污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6月13日,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了对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和靳江河等重点水域附近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针对农业大学浏阳河取水异味事件,对该校作出“为确保饮用水安全,在接通自来水管网后立即停止从浏阳河水取水”的决定。
    7月6日,市环保局召开媒体见面会,通报湖南农大等22家单位在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中的27起违法案件查处的情况。

湖南农大六处环保违法 创处罚额度新高

    6月,环保部门对湖南农业大学进行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先后发现并查处该校环境污染违法案件六起,农大成为本次通报环保违法案件数量最多的单位,占到总案件总数的近1/4,环境安全隐患重重。
    在6月15-22日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中,环保执法人员先后发现湖南农业大学医院露天焚烧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在非贮存点堆放、倾倒医疗垃圾,且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贮存,贮存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两天。学校医院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措施。该校在建浏阳河防洪大堤工程开工前,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更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该校锅炉房燃煤锅炉除尘设施循环泵损坏1个多月未予维修,且未按规定对锅炉烟气进行加碱处理,烟气烟尘含量728.2mg/m3,二氧化硫含量2960 mg/m3,分别超过标准4. 82倍和3. 93倍。后勤接待中心锅炉房的0.5吨手烧燃煤锅炉无任何除尘脱硫设施,烟气直排、黑度超标,二氧化硫浓度高达4702 mg/m³,超过标准6.84倍。此外,该校在用的4个食堂均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规定,油烟无组织排放被视为超标。
    针对上述6项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当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湖南农大在6月30日前限期改正。可7月3日环保部门再次来到湖南农大执法检查整改进展情况时,却发现该校除污水处理限期整改到位、对锅炉循环泵进行修理外,其余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得到任何改善。7月5日,市环保局根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湖南农大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对其6项环境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补办环评手续等要求外,并处行政罚款共计67万元。此次对湖南农业大学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在长沙环保处罚史上又创新高,较去年湘雅医院违法案件罚款55万元的历史记录还多出12万元。

数家砂石场遭关闭  “水上活鱼城”将严惩

    本次通报的22家单位27件环境违法案件中,大多数为对湘江流域饮用水源造成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单位,其中20家单位遭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其中包括天心区天龙砂石场等5家违法排污砂石场,这些砂石场大都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作业,没有采取任何水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直接排放,严重影响了饮用水源水质,环保部门已对其采取予以关闭的严厉处置。岳麓区湘江猴子石大桥南侧的“张立斯湘江活鱼城”和“李俊水上活鱼城”则再次成为严查对象,对这两家单位政府部门曾多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然而餐饮业主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一度阻挠执法的正常进行;这次环保部门对其正式立案查处,对于以损害群众环境权益为代价中饱私囊的违法经营户,环保部门将严惩不待、予以关闭,还湘江自然面貌。对于长沙县江背镇彭国兴镀锌作坊等5家十五小非法电镀企业,环保部门已上报政府关闭。宁乡三荷纸厂等2家非法造纸企业,已由环保申请法院执行强制关闭。
    在通报环境违法案件的同时,长沙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排污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安全目标责任制,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确保我市环境安全。环保部门将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于屡次违法排污、甚至阻挠环境执法的行为,将坚决查处一批,通报一批,关停一批。
  

  附: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名单

 
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汇总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违法事实

处理措施

备注

1

湖南农业大学 医院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 限期整改 已整改到位,首查不罚

2

湖南农业大学 医院随意堆放和焚烧医疗垃圾及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限期整改未到位,立案查处  

3

湖南农业大学 浏阳河防洪工程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也未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 限期整改未到位,立案查处  

4

湖南农业大学 锅炉房不正常使用燃煤锅炉消烟除尘脱硫设施循环水泵,未加碱脱硫,超标排放烟气 限期整改未完全到位,立案查处  

5

湖南农业大学 学生食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投入营业,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限期整改未到位,立案查处  

6

湖南农业大学 招待所使用立式手烧燃煤锅炉,且无任何除尘脱硫设施,烟尘超标排放 限期整改未到位,立案查处  

7

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 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行政许可,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并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限期整改  

8

芙蓉区西垅村十三组小型塑料加工厂 污水未经处理直排 上报政府关闭  

9

天心区天龙砂石场 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作业,没有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 予以关闭  

10

天心区长建砂石场 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作业,没有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 予以关闭  

11

天心区柏家河砂场 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作业,没有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 予以关闭  

12

天心区柏家河一砂场 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作业,没有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 予以关闭  

13

天心区长沙市砂石公司 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作业,没有水污染防治设施,污水直排 予以关闭  

14

岳麓区湘江猴子石大桥南侧“张立斯湘江活鱼城”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经营水上餐饮,污水直排 立案查处,予以关闭 政府已多次组织联合执法

15

岳麓区湘江猴子石大桥南侧“李俊水上活鱼城”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经营水上餐饮,污水直排 立案查处,予以关闭 政府已多次组织联合执法

16

雨花区周记线切割 无证无照,噪声污染严重扰民 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17

雨花区远搏线切割加工 无证无照,噪声污染严重扰民 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18

雨花区长沙恢宏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未取得环保行政许可 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产整顿  

19

长沙县江背彭国兴镀锌作坊 十五小非法电镀企业 上报政府关闭  

20

长沙县江背章亮西镀锌作坊 十五小非法电镀企业 上报政府关闭  

21

长沙县江背周长发镀锌作坊 十五小非法电镀企业 上报政府关闭  

22

长沙县江背张氏镀锌作坊 十五小非法电镀企业 上报政府关闭  

23

长沙县干杉乡唐龙革镀锌作坊 十五小非法电镀企业 上报政府关闭  

24

浏阳市王先进(永高再生塑料造粒厂) 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建永高再生塑料造粒厂,并已投入生产,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 责令停产,已申请法院执行  

25

浏阳市桂星竹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 责令停产  

26

宁乡县三荷纸厂 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 责令关闭,已申请法院执行  

27

宁乡县龙潭纸厂 十五小非法造纸企业,且无防治措施 责令关闭,已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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