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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燃煤锅炉退出长沙历史舞台,扬尘成为阻碍星城空气质量提升的首要污染物,2月20日,长沙市环保局通报去年扬尘治理情况,并公布“企业扬尘整治纳入银行信用系统”等四项扬尘整治新举措,吹响新年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的第一声号角。
扬尘整治纳入银行信用系统
目前长沙城区及近郊有大小工地约2000个,涉及的渣土量上亿立方米,而且绝大部分工地仍采用传统落后的施工模式,基建施工扬尘对全市空气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巩固环境空气质量,2008年长沙市环保局将以建设项目及其基建施工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为重点,通过四项新举措,全面加强对市区各建设项目的扬尘整治力度:一是“纳入信用系统”,即将建设项目整治扬尘的情况纳入企业银行信用系统,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将影响其银行信用贷款事项,对控制扬尘得力的企业环保部门也将通报到银行系统,作为其银行信贷的积极参考;二是“立案处罚”,即对发现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基建工地,经限期补办后仍未办理的,以及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保要求执行扬尘控制的单位限期整改后仍未整改的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三是“公开曝光”,即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和未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环保要求执行扬尘控制造成严重污染的单位限期整改后仍未整改的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使其在公众的监督下加强扬尘治理力度;四是“项目限批”,即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和在基建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控制扬尘造成排污的单位,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开发商及建筑施工单位列入环境违法行为黑名单,对其所承担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实行限制审批。
扬尘总量削减10%
长沙市环保局局长黎建表示,2008年,长沙环保部门将围绕创建国家模范城市和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更加突出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城区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严令符合政策法规的项目必须进行审批后才能开工。环保部门还将着重研究合理规范、科学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如道路保洁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标准等,将其纳入到审批中;并强化项目专管员制度,全市每个基建项目都必须配备专门的环境监管责任人,实现定时、定量、定责;强化项目专管的督察和审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现场监管服务制度》和国家《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通过各项措施,确保全年完成扬尘污染总量削减10%.
07环保劲风实现空气质量302天优良
去年,针对季节变化和扬尘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扬尘污染整治紧急会议,将扬尘治理纳入环保目标和绩效考核范畴,并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对七个扬尘污染核心控制区的在建项目开展大规模的现场督查工作。环保部门积极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的同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扬尘产生,重点抓建筑施工工地,实施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要求市区每10万平方米的开工面积配置一台洒水车,根据空气污染指数确定区域日洒水次数,建筑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周围道路必须洒水,每天不得少于5次,增加洒水频率同时,每周清洗扬尘污染严重街道路面一次。对于建筑施工工地,要求所有干燥裸露的地面必须全部覆盖或者通过洒水的方式保证扬尘不飞扬;重点拆迁工地,要边拆迁、边洒水、边清运渣土。下达《扬尘污染核心控制区十项控制措施》,明确建筑施工工地完工后,24小时内对裸露地面进行铺设卵石或临时硬化,并在10天内完成永久绿化或硬化,根据开工面积大小配备相应人数专职降尘员。经统计,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098人次,对398个工地进行了1399次检查,对长沙市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洪山旅游区管理局、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湘湖管理局、长沙怡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天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环保部门不断强化对建筑工地环境执法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在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中,做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选址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的、环保投资不到位的一律不批”。设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服务监督卡”,实行建设项目全程跟踪的专管员制度,并对项目专管员实行任期审计和年度审计,确保对扬尘的监管全程跟踪。2007年,通过将扬尘“管理”与“治理”相结合,“事中的监督检查”与“事前的管理和检查”并举,长沙扬尘污染得到较好控制,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提升,全年累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74%,较2006年提高6.0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