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环保机构
政务公开
环境管理
自然生态
法规标准
环境科技
环境监察
环境监测
环境科研
环境产业
环境宣教
三新要闻
污染源普查
水环境报告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监察
>
排污收费
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公开办事制度
1、增加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2、公开环境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3、公开环境监察执法依据和结论。
4、公开环境监察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5、现场监察必须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
6、执行任务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出示环境监察证件。
返回首页
长沙市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主办(c)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