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函【2003】2号关于全国重点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的通知精神,为准确掌握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的环境现状,提高水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水平,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长沙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4月25日组织相关人员在湘江长沙段四个监测断面(昭山、猴子石、三汊矶、乔口)的堤岸设立了固定的水质环境监测断面标志牌。标志牌的设立进一步明晰了湘江长沙段水环境质量监测采样断面,确保地表水常规监测采集的样品取自同一位置,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和再现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