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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月桂社区等单位 “长沙市绿色社区”称号的通知

各区、县(市)环保局、文明办,有关单位:

    2005年,全市各级环保局、文明办根据中宣部、国家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的要求,积极组织、深入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活动。活动中,各创建单位注重培养公众良好的环境伦理道德和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建设,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开展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为主题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市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区、县(市)的申报推荐,对2005年度市级“绿色社区”进行了评估验收,决定授予芙蓉区月桂社区等15家单位为“长沙市绿色社区(小区、村)”称号。

    希望获得“长沙市绿色社区(小区、村)”称号的单位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他单位要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争创活动,以推动我市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 

    附:二00五年度长沙市“绿色社区(小区、村)”名单 

 

                          00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00五年度长沙市“绿色社区(小区、村)”

名单 

 芙蓉区:月桂社区、湘府社区

天心区:创远社区、井湾子社区

岳麓区:荣龙社区 

开福区:迎宾路社区

雨花区:湘农桥社区、廖家湾社区、黎托乡东山村 

长沙县:山水芙蓉小区、县直机关大院小区

望城县:中南社区

浏阳市:北正社区、神农碧景湾小区

宁乡县:富豪山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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