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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环境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职能,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我市自今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我局于7月成立了排污许可证办理办公室,主要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局颁发了《长沙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实施细则》和《排污许可证发放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并起草上报了《长沙市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办理暂行管理办法》。三、在全市首次推行噪声排污许可证制度,发放了我市娱乐场所第一张排污许可证。创新了排污许可证发放模式,对新建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同时,核发排污许可证副本。并将排污许可证发放与清洁能源改烧、油烟整治工作进行紧密衔接。四、我局本着为企业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主动对企业实行“送许可证上门”的服务形式。五、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对各区、县(市)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进行了规范性督察和技术性指导。
    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是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市民一个安静、清洁的生活环境而全面实施的。我局此决策得到了市民的拥护,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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