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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污单位(不含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小型排污者)提交: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3、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验收合格材料; 4、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 5、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 6、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7、图片资料:企业门牌特征、各污染点源、各污染处理设施、各排污口等图片资料。 (二)餐饮、娱乐、洗浴、酒吧等服务行业小型排污者提交: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 3、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4、图片资料:企业门牌特征、各污染点源、各污染处理设施、各排污口等图片资料。 (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提交: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文件; 3、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4、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环境监测报告; 5、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6、图片资料:企业门牌特征、各污染点源、各污染处理设施、各排污口等图片资料。 (新、扩、改建项目审批发放排污许可证提交1、2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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