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长沙市“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农村环保义工行动的开展,依据《长沙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农村环保义工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浏阳市“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农村环保义工行动组委会(简称浏阳市“三新行动”组委会)。 主 任:陈文波 副主任:陈蓓蕾、宋继红、王辉文 成 员:谢代、魏超凡、张宏桥、刘雪辉、徐小军、江晓、涂传秀、罗平、林琼国 谢代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1、组织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每年不少于两期宣传板报,组织环保基本常识和环境专业技术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全面提升农民环保法律意识和污染防治知识技能。 2、有重点的指导农村污染防治工作,2007年重点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在洞阳镇建设一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2008年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初步实现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统一收集、集中处置,率先在大瑶镇做好示范。2009年在继续指导生活垃圾处理的基础上,重点指导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在永安镇建设一个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 3、指导村民创建环境优美户,三年内每村创建五户环境优美户并通过验收; 4、深入农户调研,反馈环境诉求,协助环保执法人员调处污染纠纷、污染事故,帮助制订农村环保发展规划。 三、设立工作联络员 (一)设立环保联络员。市环保局将选派36名干部作为“三新行动”工作联络员,分赴浏阳36个农村乡镇、办事处(具体到乡镇名单见附件1),其工作职责是:1、随时掌握所联络乡(镇)环保义工活动工作状况;2、负责环保义工活动与乡(镇)、村,义工的联系协调;3、负责组织环保执法人员调处污染纠纷、事故;4、及时处置环境污染、安全突发事件;5、负责环保义工的日常考核。 (二)设立乡镇联络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选派一名领导干部担任“三新行动”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具体职责是:1、负责安排环保义工的食宿和基本的办公条件;2、负责环保义工活动与村委会工作联系,协调;3、负责保障环保义工在本辖区内的工作、生活和交通安全,尽力为环保义工解决实际困难;4、负责督促环保义工在农村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农村环保义工工作纪律》和《农村环保义工安全规定》;负责与长沙市、浏阳市环保局的联系协调;5、作 为处置安全突发时间第一责任人,在义工受到以外伤害和患病时要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四、工作安排 总体时间:2007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1日 现就2007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1、5月中旬,市人民政府召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农业的负责人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环保三年义工行动工作; 2、5月中旬、下旬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召开村支部书记会议,安排部署有关“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环保三年义工行动工作; 3、由工作联络员送“三新行动”义工队员入村,并配合义工队员开展工作; 4、12月初,对全市“新农村、新环保、新生活”环保三年义工行动工作进行年度总结,向长沙市“三新办”推荐优秀环保义工队员;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抓好落实 “三新行动”组委会、环保联络员和乡镇联络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态度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主动加强与义工队员的联系与沟通,严格按照“长沙三新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保环保专家、大学生志愿者的“三新行动”活动在我市安全有序、卓有成效的进行。 2、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市“三新行动”组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义工队长、工作组指导员、环保联络员、乡镇联络员工作汇报会,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向长沙市“三新办”汇报有关情况。 3、做好生活、安全保障工作 要尽最大可能地安排义工队员在乡镇政府集中餐宿、提供交通便利,充分做好意外伤害或疾病的救助处置准备工作,为队员提供快速处置的安全保障。 附:环保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 乡镇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