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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第九期)

污染源普查工作简报

(第九期)

长沙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国家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核查组莅临我市雨花区检查指导工作

1月18日,国家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核查组和省普查办领导对我市雨花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检查。雨花区污染源领导小组就前段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汇报。国家核查组深入到雨花区相关街道、社区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普查员下单位工作的情况。国家核查组对雨花区前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结予了充分肯定。

                        雨花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行动卓有成效

雨花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自2007年8月份开展以来,进展顺利。成立了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经费预算、人员选聘、宣传等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各街道、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参加了省市两级培训;已圆满完成清查工作;率先在我市组织开展了普查工作人员的第一次全面培训工作。

    一、前段工作情况

   (一)、成立机构 制定方案 明确责任,准备工作扎实充分

雨花区政府高度重视此次普查工作,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专程到雨花区环保局听取了有关污染源普查工作的专题汇报,把此次普查作为雨花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重要依据

1、成立了机构。2007年8月成立了由雨花区委常委、雨花区副区长刘颖鹏同志任组长的雨花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雨花区政府换届后,由于领导分工调整,又及时调整了以副区长王雄文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抽调专人组成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由区环保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区范围内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整体调度、指挥、协调等,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街道、乡、镇也按区模式落实了办事机构,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普查工作机制。

2、制定了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实际,雨花区制定了《雨花区关于开展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并对本区污染源普查的区域和类型、工作的重点以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与各街道、乡、镇的工作职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还提出了普查普查目标、普查步骤、以及普查要求等。

3、召开了会议。先后两次召开区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2007年10月19日,雨花区召开了全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动员大会,雨花区副区长到会动员。

    (二)经费落实 人员到位 广泛宣传,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1根据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普查工作经费的预算,雨花区本着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了雨花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268万元,2007年的3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2008年的200万元已列入雨花区财政预算。

2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指示,严格按要求、按需要、按条件、按原则,通过从学校选调专业人员和由街道、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聘用了60名普查员,14名普查指导员,并明确了其职责、保障了其权益(签定了合同、购买了保险、组织了体检),规范了工作纪律,现已积极投入到普查工作中。

3、始终坚持“宣传先行”的指导思想,按照向各街道(乡、镇)、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查对象、社会公众等层层相结合的宣传方针,通过“媒体传播、网络宣传、户外广告、发放传单等多种途径,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活动,到目前为止,在政务网站上宣传报道10多篇,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横幅60余条。

    (三)、上下联动 分工协作 积极协调,清查工作高效优质

为确保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雨花区普查领导小组于11月29日召开了清查工作会议,雨花区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对此次清查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传达和学习了市普查清查会议精神。按照《长沙市雨花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高效的完成了清查工作:

1、基础资料积极准备。清查所需基础资料由雨花区普查办牵头,并由雨花区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分局、统计局、区卫生监督所等)共同提供,以雨花区2007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经雨花区普查办公室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雨花区清查基本单位名册》,作为开展单位清查工作的参考依据。

2、认真入户走访清查。各街乡镇普查办在清查摸底时严格按照《湖南省污染源清查地理区域划分及地图绘制工作细则》的要求,完成辖区内普查小区的划分和编号工作,分级绘制出《普查区域示意图》,形成普查清查底册。清查人员进入普查区后,与各村、社区配合开展清查。对清查区域内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清查对象逐一登记造册。

3、整理数据、积极报送。清查完成后,将所有表格以普查小区为单位装订好,并形成分街道、分乡镇的《污染源普查单位名册》,按照汇总要求进行分类,上报道我办。登记和复查工作结束后,雨花区普查办组织力量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并将抽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案。

4、圆满完成清查工作。清查人员在回收清查表的同时对其进行人工审核。核实污染源分类(填报的清查表格种类)是否正确,清查指标是否填写完整,有无漏填、缺填等。

雨花区共计清查污染源:1746个,其中:生活源:1576个,工业源:148个,农业源:22个。

    (四)积极组织 认真学习 培训工作扎实有效

普查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非常强的工作,为加强所有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以及各街道、乡、镇普查联络员的业务知识,雨花区从两方面加强业务培训。

1、日常培训。雨花区在2007年12月份所有人员招聘到位后,每人发放一本《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指南手册》,要求认真学习、积极领会,并于2007年12月7日组织各街道、乡、镇的普查指导员开展普查业务答疑会。

2、集中培训。雨花区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于1月9日至10日组织对雨花区9个街道、乡、镇的普查联络员、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共78人进行了系统的培训。我办教员为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讲授了方案、技术规范要求、入户调查方法等内容。10日下午,在结束了培训内容后,全体普查员进行了结业考试,参训人员合格率达到100%,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经过培训,全体参加培训的普查人员很好的掌握了后期入户调查的知识和技巧,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雨花区下段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攻势,在强势宣传上大做文章,广泛开展宣传造势。雨花区委宣传部准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宣传篇幅,增加专栏报道。

(二)马上组织开展对全区各排污单位的入户调查和表格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工作。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普查数据的录入和污染源数据库的建设,普查的质量保证,普查成果的开发利用等。

(四)合并、汇总各街道、乡、镇上报的数据,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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